鞍山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中试车间二)重发公告
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关于鞍山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中试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鞍山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中试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1】180号,海发改发【2021】154******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海城市腾鳌开发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67.5平方米,其中:新建办公楼1417.5平方米,辅助用房1317平方米,中试车间一2340平方米,中试仓库414平方米,中试车间二529平方米,初期雨水池/事故池35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07月02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5年08月16日;
标段名称:鞍山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中试车间二)。
标段编号:E210300ET******002001。
标段招标范围:新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483平方米,结构形式门式刚架结构,包含建筑主体、自控、采暖、通风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类别: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119.752297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4)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7)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9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8)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9)具有有效的企业在辽基本信息登记单(外省企业)。
(10)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0.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0.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7)投标人未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3.4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29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0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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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负责人:张女士,联系方式:******。
2.招标负责人:张女士,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管委会楼内
邮编:/
联系人:吕智
电话:******
电子邮件:******
******银行:/
账号:/
******有限公司
地址:海城市兴海管理区铁西街铁南委兴海大街三水·柳暗花铭小区5号楼1-2层6号门点
邮编:114200
联系人:侯思钰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海城市支行
账号:************13
202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