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分公司农险部农业保险承保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6-07-04A-2025-D-E09791 )由******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兴安盟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分公司农险部农业保险承保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租赁四驱型越野车。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单价400元/台/天,总预算价43.20万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xinyongfuwu/?navPage=5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5.1.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5.1.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1.3疑问与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1.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2 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均须通过“人保e采”外网门户进行注册。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0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
本次采购活动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020-******)。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开评标的权利,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本项目需要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蒙奈伦广场6栋502,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若诚E招平台中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纸质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其他
7.1 办理CA证书的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过程电子投标。
2)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作为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CA证书办理详见【登陆】界面的【CA在线办理】-【证书使用】-【自助申请流程指引】。
3)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CA证书的,需及时向证书颁发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CA证书导致其投标受影响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知。
7.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胜利街五一南路
联系人:韩志慧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蒙奈伦广场6栋502
联系人:何亚琴、黄文祺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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